2025年昭通市起重指揮證-起重機證如何辦理?怎么報名?
考試形式:理論+實操,本人參考、單人單桌、機考、及格分為70分,考完試2-3個星期出證。
起重機作業(yè)證書分為:起重機指揮(Q1)、起重機司機(Q2)以及起重機安全管理人員(A5)。
根據(jù)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《特種設備目錄》,起重機司機分為:橋式起重機司機、塔式起重機司機、流動式起重機司機、門座式起重機司機、升降機司機、纜索式起重機司機。 起重機作業(yè)證報名資料:(含Q1證、Q2證) 1、身份證復印件。 2、特種設備作業(yè)人員考試申請表2份。(學校提供) 3、2寸白底證件照 4張 4、初中及初中以上的畢業(yè)證復印件2張。 5、縣級以上醫(yī)院常規(guī)體檢表1份。(體檢日期1年內(nèi)即為有效) 起重司機證,起重機械作業(yè)人員范圍:橋式起重機司機,門座式起重機司機,塔式起重機司機,流動式起重機司機,門座式起重機司機,升降機司機,纜索式起重機司機及相應指揮人員需要取得《特種設備作業(yè)人員證》,才能從事相應工作。 特種作業(yè)人員必須經(jīng)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,取得特種作業(yè)操作證后可上崗作業(yè)。證書目前由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(原質監(jiān)局)發(fā)證,證書每4年需要復審1次,需在有效期1個月以前講行復審。證書全國通用,官網(wǎng)可查,可支持異地復審,復審不需要參加考試。 報名資料: 1、身份證復印件1張。 2、《特種設備作業(yè)人員報名申請表》2份。(學校提供) 3、白底2寸照片4張 4、初中或初中以上的畢業(yè)證復印件1張。 《特種設備安全監(jiān)察條例》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、危險性較大的鍋爐、壓力容器(含氣瓶,下同)、壓力管道、電梯、起重機械、客運索道、大型游樂設施和場(廠)內(nèi)專用機動車輛。 一、崗位危險源:操作超速、操作方法不當、操作人員精神狀態(tài)不良、操作人員未培訓、叉車部件失靈、場地狹小、吊具斷裂或脫落、吊裝的零部件重心不穩(wěn)、工件捆扎不當、警示標志缺失、勞保防護不當、零部件安裝不牢靠、零件堆碼不穩(wěn)、零件捆扎不當、起吊部件失靈、起吊部件重心不平衡、起吊超重、設備失靈、司機的安全意識不強、司機精神不良、司機未經(jīng)培訓、索具斷裂、通道違章站人或行走、違章操作、未培訓人員操作、物資重心不平衡、系統(tǒng)安全裝置失靈、現(xiàn)場物件堆放混亂、行車超速或失靈、行車通道違章站人或行走、行駛過程中超速、作業(yè)人員協(xié)調不當?shù)?/span> 二、崗位可能發(fā)生事故:起重傷害、車輛傷害、物體打擊、機械傷害等 三、起重吊裝安全操作規(guī)程 (一)起重工 1、起重工必須經(jīng)專業(yè)安全培訓,考試合格,持證上崗。 2、工作前必須戴好安全帽,嚴格檢查各種設備,工具、索具是否完好可靠,不準超負荷使用。麻繩不準用于機械傳動。 3、現(xiàn)場動力設備必須接地可靠,絕緣良好。移動燈具要使用安全電壓。 4、多人操作要有專人指揮,嚴格按總指揮命令或信號工作。 5、堅持“十不吊”原則(參見行車工),起吊工件應先檢查捆縛是否牢固,繩索經(jīng)過有棱角或快口處應設墊襯,然后試吊離地面0.5m,經(jīng)確認穩(wěn)妥,方可起吊。 6、使用起重趴桿定位要準確,封底要牢靠,必要時要用攬風繩拉緊固,不許在受力后產(chǎn)生扭、曲、沉、斜等現(xiàn)象。 7、操作卷揚機必須聽從指揮,看清信號,正確操作,并嚴格做到:信號不明、鋼絲繩跑偏、超負荷、剎車不靈不開車。用卷揚機作牽引時,中間不經(jīng)過滑輪不準作業(yè)。 8、使用千斤頂,底盤要緊實,安放要平穩(wěn),頂蓋與重物間應墊木塊,緩慢頂升。隨頂隨墊。多臺頂升時,要動作一致。 9、使用攬風繩應不少于三根,固定位置要牢固,不準利用電線桿、機電設備和管道支架等處作固定點。攬風繩與地面角度應小于45。,需固定在現(xiàn)場建筑構件上時,須經(jīng)有關部門同意。 10、臥式滾移重物時,地面必須平整,枕木墊要硬,鋼管要圓直。需要用手撥動鋼管時,手指應放在管內(nèi),重物前后不準站人。 11、起重區(qū)域周圍應設置警戒線,嚴禁非工作人員通行。遇六級以上大風時,嚴禁露天起重吊裝。 12、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,不得離開工作崗位,不準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懸空的情況下中斷工作。 13、吊物懸空時,禁止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通過。在卷揚機、滑輪前及牽引鋼絲繩邊不準站人。 14、高處作業(yè)或使用其它機電設備時,遵守有關安全規(guī)程。 (二)掛鉤工 1、掛鉤工須經(jīng)培訓考試,并持操作證,方能獨立操作。 2、必須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種吊具、索具的最大允許負荷、報廢標準。熟練掌握指揮信號,遵守“十不吊”原則(參見行車工)。 3、要經(jīng)常檢查工具,確保完好可靠,并要妥善保管。 4、起吊物件的指揮手勢要清楚,信號要明確,不準戴手套指揮。大型物件先試吊,離地不應高于0.5米,確認穩(wěn)妥方可起吊運行。 5、起吊物件吊位要準確。捆縛吊物選擇繩索夾角適當不得大于120。。吊件翻身掌握好重心。特殊起吊應用專用工具。 6、兩臺行車同時起吊一物件,須經(jīng)有關部門同意,按行車額定載重合理分配,統(tǒng)一指揮。 7、多人吊運,應有專人指揮,不得遠距離或不引路指揮運行。 8、不得在起吊件下面行走或站立。 9、吊運物件按規(guī)定地點妥善堆放,不準堆放在動力管線上面或安全通道上。 (三)行車工 1、行車工須經(jīng)專門培訓,經(jīng)考試合格,持證上崗。 2、開車前檢查設備機械、電氣部分和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、靈敏可靠,大小車軌道有無障礙。 3、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指揮,接到指揮信號后方可操作。行車起動時,先鳴鈴,正常吊運不準多人指揮,但對任何人的緊急停車信號,都應立即停車。起吊件未放穩(wěn)脫鉤,不準離開駕駛室。 4、當接近卷揚限位器、大小車臨近終端或于鄰近行車相遇時,速度要緩慢。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、限位代替停車、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。 5、工作間隙時,不準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。吊物嚴禁從人頭上越過。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,應鳴鈴警告。如遇突然停電,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到“零”位。行車運行中,不準維修、調整和人員上下。 6、重噸位物件起吊時,先稍離地面試吊,確認吊掛平穩(wěn),制動良好,然后升高,緩慢運行,但不準同時操縱三只控制手柄。 7、吊運金屬液時,應看好鋼(鐵)水包高度,然后鳴鈴和慢速運行,升降速度要穩(wěn)、緩。 8、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引起漏(鋼鐵)水或吊件下滑時,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。 9、露天行車遇有暴雨、雷擊或6級以上大風時,應停止工作,將地錨拉緊、切斷電源。 10、行車工(起重、掛鉤人員)必須作到“十不吊”: ①超過額定負荷不吊; ②指揮信號不明、重量不明、光線暗淡不吊; ③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、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; ④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; ⑤歪拉斜吊的不吊; ⑥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體的不吊; ⑦易爆物體不吊; ⑧棱角、塊口未墊好不吊; ⑨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; ⑩違章指揮不吊。 11、工作完畢,行車停在規(guī)定位置,升起吊鉤,小車開到軌道兩端,控制手柄放置“零位”,切斷電源,在指定的梯臺上下。 (四)電動葫蘆工 1、凡有操作室的電動葫蘆吊必須有專人操作,嚴格遵守行車工的有關安全操作規(guī)程。 2、開動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、電氣、鋼絲繩、吊鉤、限位器等,是否完好可靠。 3、不得超負荷起吊。起吊時,手不準握在繩索遇物體之間。吊物上升時嚴防撞頂。 4、起吊物件時,必須遵守掛鉤起重工安全操作規(guī)程 。捆扎應牢固,在物件的棱角塊口處,應設墊襯保護。 5、使用拖掛線電氣開關啟動,應有緊急停止開關,并絕緣良好。正確按動電鈕,注意站立位置。 6、單軌電動葫蘆在軌道拐彎處或接近軌道盡頭時,必須減速運行。 (五)汽車起重機司機 1、汽車起重機司機必須經(jīng)過專業(yè)安全培訓,并經(jīng)有關部門考核批準后,發(fā)給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單獨操作。嚴禁無證人員動用起重設備。 2、司機須熟悉本起重機的性能及各項指標。嚴禁酒后、身體不適或精神不佳時操作起重機。 3、工作前,必須檢查各操縱系統(tǒng)是否正常,鋼絲繩是否符合安全規(guī)定,制動器、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十分齊全和靈敏可靠。 4、起重機司機必須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,服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。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。如發(fā)現(xiàn)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時,司機有權拒絕執(zhí)行;工作中,司機對任何人發(fā)出的緊急停車信號,必須立即服從,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,方能繼續(xù)工作。 5、起重機工作時,轉臺上不得站人。行駛時,上車操縱室嚴禁坐人。 6、在松軟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機,應在使用前將地面墊平、壓實,機身須平穩(wěn)固定,支撐須安放牢固,作業(yè)區(qū)內(nèi)有足夠的空間和場地。 7、起吊物件時,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10厘米左右,確認無安全隱患后再繼續(xù)起吊,不得盲目快速升降。 8、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漆起吊時,禁止同時進行兩種或以上的操作動作。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45°,嚴禁強行吊拉吸貼于地面的面積較大的物體。 9、汽車起重機不得在斜坡上橫向運行,更不允許朝坡的下方轉動起重臂。如果必須運行或轉動時,必須將機身墊平,整機傾斜度在允許范圍內(nèi)。 10、起重機在工作時,作業(yè)區(qū)域、起重臂下、吊鉤或被吊重物下,嚴禁任何人站立、工作或通行。 11、嚴禁起重機在高壓線下進行工作。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,應與帶電線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。雨霧天工作時安全距離應增大到1.5倍以上。 12、一般情況下,不允許用兩臺或以上的起重機起吊同一重物。特殊情況下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重物,必須服從專人的統(tǒng)一指揮,兩機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,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機所允許的總起重量的75%。綁扎吊索時,要注意負荷的分配,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最大起重量的80%。 13、進行伸縮、變幅操作時,絕對不能突然過急地扳動操作桿,否則會造成極大的危險。工作時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°,起重機在吊有載荷的情況下應盡量避免吊臂的變幅,絕對禁止在吊荷停穩(wěn)妥前變換操作桿。 14、起重機在工作時,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,防止卷揚過限把鋼絲繩拉斷或使起重臂后翻。降鉤時卷筒上至少要留3圈以上的鋼絲繩。 15、嚴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機載人升降。工作中禁止用手觸摸鋼絲繩和滑輪以及檢修與調整。 16、無論在停工或休息時,不得將吊物懸掛在空中。重物在空中停留較長時間的情況下,司機不準離開操縱室。 17、汽車起重機必須認真做到“十不吊”: a)超過額定負荷不吊; ②指揮信號不明、重量不明、光線暗淡不吊; ③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、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; ④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; ⑤歪拉斜吊的不吊; ⑥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體的不吊; ⑦易爆物體不吊; ⑧棱角、塊口未墊好不吊; ⑨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; ⑩違章指揮不吊。 18、行駛過程中及工作完畢,起重臂要縮回原位,吊鉤和起重主臂應放在規(guī)定的穩(wěn)妥位置,將所有的控制手柄放至零位。 19、起重臂與輸電線之間的最近安全距離如下表: 線路電壓(千伏) 1以下 1~20 35~110 154 220 安全距離(米) 1.5 2 4 5 6 (六)塔機司機 1、司機必須持證上崗,認真操作,嚴禁無證操作和酒后操作。 2、作業(yè)前塔機必須進行試運轉,逐個檢查安全保護裝置、限位裝置,確認完好后方可開始作業(yè)。決不允許在安全裝置不可靠或失靈的情況下冒險作業(yè)。 3、多機作業(yè),應注意保持各機操作距離。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。 4、作業(yè)過程中 1)必須嚴格按照塔機使用說明書的規(guī)定和國家、行業(yè)有關操作規(guī)程作業(yè),嚴禁超載運行。不準斜拉重物,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結在地面、設備上的重物以及不明重量的重物。 2)避免吊鉤著地,防止起升鋼絲繩亂繩而引起事故。如吊鉤必須著地,則著地后再次升起,應注意監(jiān)視卷筒上鋼絲繩的排列情況,必要時須重新將鋼絲繩排列整齊。 3)每次動作之前,必須先鳴笛。 4)機構的操作動作要柔和,由低速到高速逐步轉換,嚴禁回轉時反轉制動和緊急剎車。起升或下降的過濾檔位不允許長時間使用,具體要求詳見使用說明書中有關部分。 5)有物品懸掛在空中時,司機與起重工不得離開工作崗位。 6)在遇有大雷雨、濃霧等惡劣氣候或塔機最高處風速超過13米/秒時,一律停止作業(yè)。 7)各機構需要反向運轉時,必須待電機正轉停止后,再啟動反轉。 8)發(fā)現(xiàn)塔機有異常現(xiàn)象時,應停機切斷電源,等查清并排除故障后,才能繼續(xù)使用。 9)起吊重物時,小車吊欄內(nèi)嚴禁站人。嚴禁用塔機吊運人員。 5、在頂升中,必須有專人指揮、看管電源,操縱液壓系統(tǒng)和堅固螺栓。頂升時必須放松電纜,放松長度應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,并固定好電纜卷筒。 6、頂升時,應把起重小車和平衡重移近塔帽,并將旋轉部分剎住,嚴禁塔帽旋轉。 7、每班作業(yè)完畢后,將吊鉤升高至超過周圍最高障礙物,載重小車收回至最小幅度處,回轉制動器處于松開狀態(tài),各操作手柄回零位,切斷總電源后方可離去。 7、認真做好塔機的使用、維修、保養(yǎng)和交接班的記錄 (六)載貨電梯 1、使用前進行潤滑并檢查電氣、剎車、安全裝置及鋼絲繩是否良好。 2、電梯不得超載使用。所載重物安放應均衡,載貨重心不要太偏。 3、不得乘人上下。電梯在上面時,任何人不得進入底層。 4、貨物裝好后,應關好門再起動。梯門與對方(指樓上或樓下操縱器)聯(lián)絡信號或連鎖系統(tǒng)失靈時,不準使用電梯。 5、載貨電梯操作人應經(jīng)過培訓與考核。電梯使用后將電源斷開。 6、檢修或停用時,應將電梯落到底層。



起重吊裝作業(yè)安全操作規(guī)程







